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庆知指导思想 、

三 、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乡建编制工作 ,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关于经开区  、编制高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绿色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重庆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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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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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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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400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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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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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9日

市城设委实施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乡建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关于万盛经开区、编制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建筑节能建筑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绿色规划目标 、重庆知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 。两江新区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

二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基本原则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
一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其中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 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